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9日召開第15次管理會,同意台北金融大樓聯貸案授信期間,由原核准的15年延長為18年,並配合調整未來各年度還本金額。
國發基金管理會指出,國發基金為支持行政院推動的「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」,於1997年提供新台幣50億元資金給予台北銀行辦理台北金融大樓聯貸案,借款期限為15年,將在2012年11月屆滿。
但近來因受到國際金融海嘯影響,整體經濟情勢惡化,導致台北金融大樓營收無法快速提升,還款壓力漸漸增加;國發基金考量此案是政府支持的重要計畫,為減緩國際金融海嘯對台北金融大樓營運衝擊,同意這個聯貸案授信期間延長為18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