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單借款 金管會三提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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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壽險公司在開學之際推出保單借款優惠活動,金管會提醒,保戶應了解業者不同保單借款利率,且借款金額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,契約將失效,以及理賠金額將扣除借款本息。

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,各級院校開學之際,部分壽險公司推出保單借款利率調降活動,保單借款雖是籌措子女學費管道之一,且可以隨借隨還,但保戶申請前應了解三大注意事項,詳閱保單借款約定書。

金管會表示,由於保單借款利率是由各保險公司衡量營運成本而訂定,各公司借款利率不一,消費者可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,查詢各壽險公司保單借款利率一覽表,進一步比較。

金管會並表示,若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,則保險契約效力停止,因此在契約失效期間,若保戶發生事故,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;但保險公司應在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30天前,以書面通知要保人。

金管會指出,若保戶在借款期間發生事故,保險公司應給付的保險金,須先扣除尚未償還的本息,餘額再給付予受益人;換句話說,保障金額將相對減少。